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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000cm威尼斯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
概要:
37000cm威尼斯浦江学院
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(修订版)
一、加分项目
1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、比赛获奖加分办法:
等级 级别 |
国家级及以上 |
省级 |
市/区级 |
校级 |
院级 |
一等奖(或第一名) |
0.3 |
0.2 |
0.1 |
0.05 |
0.03 |
二等奖(或第二名) |
0.2 |
0.1 |
0.05 |
0.03 |
0.02 |
三等奖(或第三名) |
0.1 |
0.05 |
0.03 |
0.02 |
0.01 |
优秀奖(或鼓励奖) |
0.05 |
0.03 |
0.015 |
0.01 |
0.005 |
注:参加同一类竞赛、比赛多次获奖,按最高级别加分,不重复加分。参加校级以上竞赛、比赛获奖,等级不明确的,按高于校一等奖的分值加分。凡多人合作获奖的,均可加分。
- 凡是有发明或专利的,以发明和专利证书为依据,一律加分0.3分。如果多人合作,第二作者按上述1/2计分,第三作者按上述1/3计分,依此类推。
- 发表论文者(课题),依照论文刊物级别高低分别加分:在国家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学术科研论文的加0.3分;其他期刊发表学术科研论文的加0.1分,计分办法同上。如果多人合作,第二作者按上述1/2计分,第三作者按上述1/3计分,依此类推。如果论文参加各类各级比赛获奖,不重复加分,以最高分计。
- 在校内担任学生干部的,按照一级学生干部、二级学生干部、三级学生干部、四级学生干部依次加0.2分、0.1分、0.05分、0.03分(具体如下)
一级学生干部: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(校学生会正副主席、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、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副主席、校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正副主席、大学生新媒体中心正副主任、校大学生记者团正副团长、心理协会正副主席)、校团委委员、学生党支部书记、二级学院团委副书记、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、校大学生艺术团分团正副团长
二级学生干部:校级学生组织中层骨干(校学生会各部部长、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、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部长、校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各部部长、大学生新媒体中心各部部长、校大学生记者团各部部长、心理协会各部部长)、学生党支部委员、二级学院团委委员、二级学院学生会副主席、校级独立协会第一负责人(读者协会、军事爱好者协会、创新创业协会)、班级团支部书记、班长
三级学生干部:校学生会各部副部长、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副部长、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副部长、校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各部副部长、大学生新媒体中心各部副部长、校大学生记者团各部副部长、心理协会各部副部长、校级独立协会负责人、校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、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部长
四级学生干部:校学生社团负责人、校级独立协会各部部长、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、班级团支部委员、班委、寝室长以及其他同等级学生干部
- 评优。获得省级及以上评优加0.2分,获得市级、区级评优加0.1分,获得校级评优加0.05分,获得院级评优加0.03分。
- 获得优秀志愿者加0.02分,获得文明宿舍加0.02分(多次获得,不累计加分)。
- 通过英语六级考试,加0.1分;通过英语四级考试,加0.05分;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,加0.05分。 其他资格证书,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情况酌情加分。
- 同等性质(同一类型竞赛、获奖或荣誉等)加分项,以最高等级加分。综合加减分总累计加分不超过0.5(含0.5)分。
二、减分项目
1、学习态度。无故旷课、早退每一次减0.1分,多次旷课累计减分,无故旷课3次以上者不得参加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,迟到者酌情减分;
2、集体观念。应参加而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减0.1分,班委以上学生干部每次减0.3分,多次不参加者累计减分,迟到者酌情减分;
3、违纪情况。夜不归宿一次减0.1分,多次违纪累计减分。
三、净加减分结果
净加减分=加分之和-减分之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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